每日房地产行业动态汇总(2023-09-01)
1. 二部门: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30%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当地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2. 两部门:9月25日起可置换存量贷款、协商变更存量房贷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3. 11家银行已官宣下调存款利率,最大降幅25个基点
截至发稿,已有11家银行在8846威尼斯官网更新了人民币存款参考利率表,将中、长期定期存款挂牌利率进行下调。国有大行中,农行、工行1年期定期存款挂牌利率下调10个基点至1.55%,2年期下调20个基点至1.85%,3年期、5年期均下调25个基点分别至2.2%、2.25%。股份制银行中,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民生银行也均进行了调整。(北京商报)
4. 江苏:落实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个人首套房“认房不认贷”等政策
江苏省政府召开《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28条措施”重磅发布,侧重点在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发展动能、保障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在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方面提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和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优惠,个人首套房“认房不认贷”等政策,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新华日报)
5. 广东惠州官宣:“认房不认贷”9月1日起施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优化惠州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调控政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推动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惠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惠州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通知自9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之日0时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该通知为准。
6. 东莞官宣:9月1日起“认房不认贷”
继广州、深圳、中山、惠州之后,东莞是粤港澳大湾区第五个落地“认房不认贷”的城市。8月31日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7. 中山市官宣执行“认房不认贷”,8月31日起施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显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外,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家庭住房套数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执行。《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8. 武汉官宣“认房不认贷”,9月1日起施行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9. 厦门市拟实施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公布《关于公开征求厦门市关于进一步稳增长转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意见的通知》。在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通知》提到:实施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10. 厦门:优化公积金支持政策,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厦门市关于进一步稳增长转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公积金支持政策。 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在押期间的二手房时,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在我市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系统办理二手房预告转移登记后,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缴存互认政策,我市职工配偶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纳入计算其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1. 四川眉山: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眉山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加强资金监管,保障项目工程建设。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严禁开发企业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以外的其他任何账户。购房人申请按揭贷款的,发放贷款银行应及时将贷款直接划转至监管账户。开发企业在监管银行或非监管银行办理按揭的,须在商品房网签备案后30日内将按揭回款存入监管账户,逾期的将暂停开发项目的网签使用权限。
12. 万科郁亮:预计今年全国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将回到2006年水平
今日万科召开2023年中期业绩会,会上董事会主席郁亮表示,目前市场显然跌过头了,由于地产销售低迷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市场情绪受到了一定影响,因此容易做出过度反应,“全国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2021、2022年分别下降11%和40%,今年1-7月继续下降25%。按照这个下滑程度,预计今年新开工面积仅为6.6亿平方米,将回到2006年的规模,即17年前的水平。”
13. 兴业银行赖富荣谈“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总体来看影响较小
兴业银行2023中期业绩说明会今日召开。谈到“存量房贷利率”这一市场热点话题时,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赖富荣表示,一方面,从利差的角度看当然有不利的因素,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还贷的压力就减少了,客户能够也留住了,所以总体来看,影响还是比较小的,我们判断全年的整个净利息收入增收有望继续改善。
14. 郑州市郑东新区:年底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享50%契税补贴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发布通告,自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东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不限户籍),按照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15. 中国恒大:截至2023年7月末,恒大地产涉及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累计约人民币2,775.01亿元
中国恒大在港交所发布恒大地产涉及重大诉讼及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事项的更新公告。截至2023年7月末,恒大地产标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未决诉讼案件数量共计1,931件,标的金额总额累计约人民币4,377.43亿元。截至2023年7月末,恒大地产涉及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累计约人民币2,775.01亿元;此外,截至2023年7月末,恒大地产逾期商票累计约人民币2,075亿元。
16. 存量首套房贷利率涉及调整的贷款规模或达25万亿元
上证报文章援引接近监管的有关人士表示,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后,购房者财务负担会有明显下降,利率平均降幅约为0.8个百分点。据估算,本次调整涉及的客户可能超过4000万,涉及调整的贷款规模可能达25万亿元。以100万元、25年期、原利率5.1%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房贷利率降至4.3%,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超5000元。